永州市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Ⅲ片区、Ⅳ片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9

永州市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标段、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标段、4标段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湘自然资函[2019]39号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已零发改许准字[2019]13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标段、4标段;

2.2  建设地点:零陵区珠山、黄田铺、梳子铺等乡镇;

2.3  规    模:包括采坑废石回填与整理、挡土墙修建、渗水治理、裸露矿层封闭、防渗与覆土绿化、截洪沟修建、生态恢复等,共分四个标段,其中3标段约3072.24万元;4标段约5796.51万元,此2个标段预算投资约8868.75万元,最终金额以零陵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标段与4标段两个标段。其中3标段约3072.24万元;4标段约5796.51万元,最终金额以零陵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4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水工环高级工程师资格;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2019年05月01日(含05月)以来连续6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投标时,必须提供2019年05月01日(含05月)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否则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  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永州市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多个标段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按照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4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企业账户转入相应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5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szyz1168@163.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签订保密协议获取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零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46-622393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原则上拟任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确认更换需书面征的甲方同意,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缺岗或无故缺席,可视为不依法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依法选择施工企业。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0.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已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3787641308    13874639151

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永州分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802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487489125/0746-8471168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电子邮箱:hnszyz1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