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韶娄公司2022年度机电专项工程(车道工控机、自动栏杆机及岗亭门禁系统升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1

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长韶娄公司2022年度机电专项工程(车道工控机、自动栏杆机及岗亭门禁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韶娄公司2022年度机电专项工程(车道工控机、自动栏杆机及岗亭门禁系统升级)项目。

2、采购编号:0623-2275N250906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总预算

(元)

基本要求

工作内容

1

长韶娄高速公路收费亭门禁系统及更换车道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319912.8元,其中岗亭门禁系统升级171382.8元;车道工控机和自动栏杆148530元 

工程要求:

1)供应商提前 1 个工作日提供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分批次进行;

2)材料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规定,型号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用于本项目;

本期项目对岗亭门禁系统升级进行改造,更换车道工控机、自动栏杆机等,具体详见清单。

 

4、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实际以采购人发出通知为准。

5、本次采购由供应商自行报价,合同采用综合报价法,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响应本次询价;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非联合体;

(5)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持下述资料到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路199号招标大厦1411室购买询价文件:

(1)查验的原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

(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

①报名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套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 7151400分,请于当日1330分至1400分递交至 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路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室(详见当天的电子屏幕) 交采购人签收。

3.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四、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响应文件的评审办法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大坡村长韶娄高速办公楼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731-85322200

 

代理机构:湖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匡先生、丁先生

电    话:0731-84553843、0731-84555411

监督机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大坡村长韶娄高速办公楼

电    话:0731-8532225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交工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收费系统)施工合同。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在“类似业绩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与项目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等。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还必须附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需附注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来补充说明。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计算以项目交验收之日为截止日。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交工日期,以最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

 

 

附件2:响应文件的评审办法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

采购小组将根据采购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更新或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小组将对提供的更新或补充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采购程序

1.采购程序:文件审查、澄清,提出成交供应商。

1.1 采购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主要为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重要条款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存在重大偏差的事项,采购小组应集体审查,并作出决定,废标理由要充分,必要时依据采购文件规定进一步澄清。  

1.2 询价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建,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2.澄清和询价

2.1采购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推荐成交供应商

3.1采购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最多3名成交候选人(不足3人时,按有效报价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5.询价终止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人适用情形的;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重新评审

6.1采购人发现采购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保密及串通行为

7.1 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相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价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采购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8.失信行为的处理

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禁止供应商1~3年内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