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围墙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03

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围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围墙项目已由湘经信投资备以2016-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0623-1875N2103170,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围墙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猎豹北路68号

2.3  规    模:新建围墙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单位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1609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92609  30分,地点为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十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猎豹北路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

联 系 人:王帅、易伟强、熊慧敏

电    话:0731-8451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