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6

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麻阳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医院智能化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17】100121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623-1771N11057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智能化项目

1.1标段划分:麻阳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智能化项目

1.2标段预算:150万元;最高限价150万元

1.3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的清单部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17】100121号

委托代理编号:0623-1771N110573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9月-2017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9月-2017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6日起至 2017 年12月13日,每日 8:30 时到12:00 时,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1510室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 年12月 27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在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十二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73084425

采购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联 系 人:  王胜利   洪剑雄

电    话:0731-84516475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