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馆“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0

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省文化馆(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南省文化馆“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项目湘财采计[2017]003230号0623-1781N3107712(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省文化馆“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项目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7]003230号

委托代理编号:0623-1781N31077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14楼1402室(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7731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7319:30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十二楼指定开标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保证金帐户名称: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账    号:431630000018160083475

6.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文化馆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电话:0731-85286182                            联系人:廖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 李开银   李正达                       电话:0731-845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