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峰苑物业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各潜在投标人:

     朗峰苑物业采购项目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湖南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湖南招标网中资格条件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中任意任意连续三个月)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应承诺对本小区损坏的设施设备做相应的改造提质等;

(5)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活动中无负面社会影响,诚信经营,无政府行政处罚,无侵占小区维修资金或小区物业公共收益、擅自退出小区管理服务、拒不移交物业资料等历史记录,退出小区管理服务时与小区业委会或新进的物业公司无法律纠纷记录;

(6)投标人应承诺在物业服务期内不得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价格标准;

(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任项目经理工作10年以上,同时必须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10年以上;

(8)类似业绩:投标人具备不少于1个合同期限内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绩并且要求物业服务合同是与业委会签订的;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项目当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长沙市雨花区朗峰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圭塘路228号

联系人:李英才

联系电话:139731720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2段199号招标大厦   

电话:0731-84530088/84530333

联系人:李伟  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