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奇峰院区地下停车场扩建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1

招标编号:0623-2175N2108048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中心医院奇峰院区地下停车场扩建工程项目于2021年6月4日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engyang.gov.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3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纳入评审标准未勾选,请明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纳入评审标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3点3.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纳入评审标准□不纳入评审标准。 问题:请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纳入评审标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为准,本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不纳入评审标准。

 

问题3、请问现场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

答:该内容在招标阶段暂不提供,由招标人在合同履约阶段予以明确。

 

问题4、请问现场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该内容在招标阶段暂不提供,由招标人在合同履约阶段予以明确。

 

问题5、为更好编制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总平面图CAD版本?

答:招标阶段所需图纸资料以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图纸为准。

 

问题6、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建筑、结构、水施、电施、暖施图纸CAD版本?

答:招标阶段所需图纸资料以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图纸为准。

 

问题7、招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请明确?

答: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问题8、“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二条第5点指出“主要材料价格按2021年《衡阳工程造价》2月份预算价格及结合市场进行调整”,而招标文件第63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2.3.1条第3点指出“主要材料依据《衡阳工程造价》2020年第四期8月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进行材料差调整”,请问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材料调整依据是否有误?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内容为准,主要材料价格按2021年《衡阳工程造价》2月份预算价格及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答疑澄清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

 

招 标 人:衡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衡阳市雁城路12号(雁峰公园斜对面)

联 系 人:曾老师、王老师     电    话:0734-8275875

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3房

联 系 人:李洋、唐颗、鄢文杰

联系电话:0731-8451567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4-82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