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升压站生活区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2

招标编号: 0623-1975N2104117
1 招标条件
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交能【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方”),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是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升压站生活区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湖南湘潭市湘乡市月山镇 
2.3  规    模:本项目为湘乡褒忠山风电场配套工程,投资额约685.21万元。本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411.28平方米,地上三层住宅层。户外附属工程约1500平方米左右:水塘工程面积约450平方米,水塘道路100米,篮球场面积约420平方米,停车坪约95平方米,园林景观工程面积约5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 75天(日历日)。(最迟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升压站生活区域工程项目施工包括:生活楼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及园林绿化设计、生活楼土建工程、生活楼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监控等)、水塘修整加固片石护坡及水塘周围修铺人行便道、户外园林绿化(含亮化)、围墙(含门)、排水沟、停车坪、标准篮球场、连廊、升旗台等所有生活、休闲区域工程完善设施,获取国土、林业相关批文、出具相关报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手续及外部协调,完成与本项目所有工作和服务、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所有服务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自行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在近5年内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建筑工程业绩。
3.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提供官网查询截图)。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保证金无效。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银行保函的原件应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查验投标保证金时启封查验。(银行保函格式附后)
5.4.2、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09月 12 日~2019年09月19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在此时间段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报名确认。
6.2所有投标人须在2019年09月19日17:00时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
6.3投标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未在该时间段内完成投标确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大厅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进行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1-5671244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58595136
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唐女士、雷先生
电话(传真):0731-84522888 /85868278
邮箱:hnzb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