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空调机房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YK01-G1157)

发布日期:2023-09-13

一、项目名称

某院空调机房迁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YK01-G1157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空调机房迁建工程。

3.2建设地点:长沙市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42060.46元(含税),其中暂列金额:130409.4312元(含税)。

3.4计划工期:90日历日。

3.5招标范围:拆除某单位空调机房及设施设备后,校某楼空调系统新增风冷热泵机组及箱式变电站,俱乐部空调系统新增风冷热泵机组,同步整修各系统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恢复土建装饰等,拆除老旧用房166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3.6其他:

3.6.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3.6.2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3.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4.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 ,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甲级资质(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1.4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①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②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③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3)拟任项目经理1人,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

③项目经理在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签约合同价4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空调工程)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空调分部工程,且该部分金额须达到400万元以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1类似工程业绩”。

(4)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

①具备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②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6)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质量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登记。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7.2获取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

7.3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审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hnzb3@163.com,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须持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联 系 人:周俊宇、王帅、曾君、周峰

电话:0731-84556896、0731-84514664

邮箱:hnzb3@163.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十、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文助理0731-87000543

采购中心办公联系电话:0731-87027460、87027479

传真:0731-87027470

邮箱:cgzx@nud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