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治理”蒸水衡南县洪鳌保护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水治理”蒸水衡南县洪鳌保护圈治理工程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17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南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水治理”蒸水衡南县洪鳌保护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三塘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加固堤长5.6千米(其中护坡护岸长度3.825千米,堤身堤基防渗2.52千米),“两水夹堤”处理170.925千米;新建涵闸1座,改造加固涵闸5座(其中涵闸拆除重建3座,出口改造加固2座),完善防汛管理设备和安全监测设施。总投资2072万,其中中央投资103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1个标段,工期10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2.6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 9 27日~2017102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76.24.60:8081)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1165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023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6.24.60:808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171023 1000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6.24.60:8081)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在线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人:衡南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人:唐炼

电  话:0734-8551808

2)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人:王胜利     洪剑雄

电  话:0731-845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