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2

博雅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775N2108751

 

1. 招标条件

博雅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98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并以衡发改审【2017】98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雅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位置: 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

用地规模:该项目包含博雅公园及项目内省运会网球比赛场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4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897平方米。主要配套建设三个功能区。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地上部分:公园管理配套建筑848平方米,室内网球中心球场7126平方米,服务中心1532平方米,共建设网球场15个,其中室内网球中心球场1个,室外普通网球场8个,风雨赛场4个,下沉式球场2个;②地下部分:建设地下智能化双层立体停车场55897平方米,共设停车位2618个;③配套设施:架空天桥1座,地面巴士停车位20个,地面铺装28924平方米,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含水景)等及其它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828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247.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54.09万元(含征地征迁费用11329.8万元),预备费6087.16万元。

2.5招标范围:博雅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及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等设施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本工程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及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4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计划工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室外球场8片、风雨球场4片、下层式球场2片必须确保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交付,其余地上部分、地下部分及配套设施工程工期24个月,如中标方不能如期完工,招标方有权中止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总平面图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40日内提交施工图。(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网球场馆设计要达到举办国际网球赛事标准。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其中网球场馆还要确保通过中国网球协会组织的验收。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出具之日前五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逾期到账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以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衡阳分行石鼓支行

账  号:43050164603609999999-0176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下载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持如下资料原件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01月0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周六、周日)休息]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①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

② 营业执照副本

③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含设计、施工)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 投标单位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

⑥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件材料(其中人员无在建证明须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内)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

⑦ 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包括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打印面加盖单位公章

⑧ 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递交原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另提供三套装订成册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4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01月05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1300900(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   系   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利电子平台v8.5.7(2023已更新(哔哩/哔哩)

公 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李洋  杨荣华  徐艳霞

电        话:0731-84515677

传        真:0731-84558977

邮        箱:hnzb8@126.com